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聚焦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前沿,紧跟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全国碳市场和湖北省试点碳市场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理论和关键问题开展多视角、多领域的综合及跨学科交叉研究。根据中心建设工作要求与部署,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展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课题选题
(一)重点课题:
1. 碳交易机制设计与优化理论及实证研究;
2. 碳排放权分配的新拍卖理论研究;
3. 我国碳定价体系设计与效应研究
4. 碳税和碳交易形成价格机制的比较研究;
5. 新发展格局下绿色金融推动“双碳”目标实现路径研究
6. 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研究
7. “双碳”战略与中国经济增长路径研究
8. “双碳”目标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路径研究
9. 气候变化和气候治理对全球经济格局影响及我国对策研究
10. 推动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节能减排文化法律体系建设研究
11. 其他聚焦国家及地方“双碳”目标实施路径等研究
(二)一般课题
1. 多市场碳价格的锚定关系研究
2. 我国碳排放权期货上市必要性研究
3. 碳价格与能源价格关联分析方法研究
4. 能源行业发展与碳市场研究
5. 碳排放权的金融产品设计与建模研究;
6. 低碳转型的金融风险防范研究
7. 碳金融产品创新与投资策略研究
8. 碳金融中心建设研究
9. “双碳”目标下能源稳定与金融安全研究
10.“双碳”目标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新路径研究
11.“双碳”目标下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12.“双碳”目标下政府环境治理与企业绿色发展协同研究
13.“双碳”目标下我国城市群碳达峰预测及差异化减排路径研究
14.“双碳”目标下优化交通运输方式结构研究
15.低碳供应链管理与制造企业物流系统优化研究
16.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自然资源产权有偿使用制度与政策导向研究
17.以降碳减碳为指向的科技创新及技术选择政策研究
18.我国省域碳排放差异及碳补偿机制研究
19.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的协同推进研究
20.气候经济的基本内涵与低碳产业发展研究
21.气候风险与减灾保险研究
22.能源、经济、气候政策建模研究
23.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碳减排的机理与对策研究
24.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构建与评价研究
25.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
26. 其他聚焦国家及地方“双碳”目标实施路径等研究
二、课题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等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鼓励与中心研究人员联合申请。
(二)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须具有一定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较高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素养能力。
(三) 课题申请人须为课题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该课题研究。
(四) 课题申请人与主要成员只能选择一个申报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课题,也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的主要成员申报。
(五) 课题申请人能够运用学科与技术专长展开课题研究,并形成具有学理指导、资政参考的实际成果。
三、资助经费与政策倾斜
(一)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3万元。
(二) 获准立项的重点课题支付启动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支付启动经费1.5万元;课题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三) 有中心研究员作为项目组成员联合申请者并具有实质性合作的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 申请人认真填写《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电子版于2022年9月8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ets@hbue.edu.cn,邮件主题及申请书名称均为“姓名+2022年开放课题”。
(二) 申报截止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09 月8 日止。
(三) 2022年09月开展课题申报评审,09 月20日公布课题立项结果。获批课题,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盖章后邮寄至中心办公室。
五、结题要求
(一) 研究期限:2022年10 月1 日-2023年11月30日。逾期课题做撤项处理,追回已拨付资金。
(二) 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咨政报告等,课题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题目高度相关。
(三)课题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英文: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Co-constructed by the Province and Ministry)。
(四) 课题结题严格按照学科的学术标准执行。
(1)重点课题结题须满足条款①,并满足条款②、③中的任意一项,具体如下:
① 撰写3000字研究报告1份;
②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湖北经济学院认证的中文二类或英文B+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湖北经济学院期刊分级目录见附件2、附件3);
③ 完成咨政报告1份且需有正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的成果采纳应用证明或领导批示;
(2)一般课题结题须满足以下条款①和条款②、③任意一项,具体如下:
① 撰写3000字研究报告1份;
②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湖北经济学院认定的中文三类或英文B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③ 咨政报告1份且需有副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的成果采纳应用证明或领导批示。
(五)对于完成情况特别优秀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再次申请中心课题,将优先考虑资助。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27 81972207 18971610405(周老师)18906308797(王老师)
邮 箱:ets@hbue.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明辨楼112室
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8月8日
附件1: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中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1)》的通知.pdf
附件2:【鄂经院发〔2022〕23号】湖北经济学院英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