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学院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发布时间:2024-01-11浏览次数:123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4219日开始,202431524时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2.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

 5.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 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须提供纸质结题证书复印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交。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须采用本人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线填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书填写与提交

   1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于20241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在学院设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无须打印纸质版),

   3申请材料须由院系集中提交学校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含申请人及参与人员),保证其真实有效。包括:

1)人员的身份证件号。拥有中国籍的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一律采用本人护照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不要重复开户。

2)人员所在院系所。为人员所在二级单位的准确全称。请选择下拉菜单中院系名称,不要自行填写,也不得空置不选。院系所归属信息缺失或错误的申请人,学校无法提交其《申请书》。

3)人员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一栏请尽量使用湖北经济学院邮箱;不要使用yahooGmail163以及二级单位的邮箱(这些邮箱可能无法收到基金委系统邮件);“联系电话”一栏请填写可联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2.  信息系统和学校不提供“查超项”服务。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自行负责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学院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 合作研究单位应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6.申请人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分预算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7. 申请人须是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或正式聘任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湖北经济学院为依托单位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供湖北经济学院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的说明(要求聘期覆盖所申请项目的执行期,湖北经济学院人事部门盖章),并作为附件上传。同时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员须在简历中说明。

    8. 信息系统操作上的疑问,请务必先查阅信息系统帮助中心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

 

湖北经济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工作时间表

时间节点工作安排备注

2024115-

2024219

申请人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给学院科研秘书。

学院在线审核申请书。

申请人确保申请人和参与人身份证件号和姓名无误;确保《申请书》内容完整、真实和合规。

2024219-

2024226

学院汇总上报科研处,《形式审查明细表》、二级单位《承诺函》和《申请项目清单》。

学校将进行第一轮线上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不在清单中或缺少《形式审查明细表》的项目不予受理。

2024226-

2024314

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校内形审,和在线审核提交。
2024315系统关闭,无形式审查问题的申请书将不再退回修改。学院将定稿纸质申请书和《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字盖章)各一式一份提交科研处。
2024318

科研处将全校申请书在线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A4双面打印于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书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