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2浏览次数:1841

    为使青年学者了解气候变化的法律背景,夯实应用气候变化模型的能力,拓宽学术视野和提高科研创新研究能力。湖北经济学院将于2015年7月10日至7月15日在湖北武汉举办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暑期学校。届时,我们将邀请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一流专家进行授课,并就气候变化法律背景、数据处理、模型构建、论文发表等主题举行沙龙,与学员互动交流,欢迎广大优秀青年学者积极参加。

    一、招生规模

    本期暑期学校将招收正式学员30人左右。

    二、招生对象

    从事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研究工作的高校青年教师、博士研究生、成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科研活动有浓厚兴趣者。

    三、申请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日。项目录取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四、申请材料

    1.“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暑期学校”申请表1份(附件1下载后填写并打印,交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术证明材料1份,包括:发表或未发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等。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将申请表(盖章)和学术证明材料统一扫描成PDF文档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ts@hbue.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校名称-专业-暑期学校”)。

    六、录取方式

    主办方将根据申请人的教育和科研背景确定学员录取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录取通知书(纸质录取通知可在报到时领取)。学员录取工作将于7月5日前完成。

    七、相关费用及管理

    1.本期暑期学校为学术性公益活动,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仅限火车硬卧),免费提供培训讲义及午餐,住宿费须自理。

    2. 学员被录取后,需全程参与并按时签到。

    3.全部学员培训结束后经考查合格后,颁发加盖有承办单位公章的结业证书。

    八、授课专家及内容

 

授课专家

工作单位

职称

授课内容

苗  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副研究员

能源消费与碳排放

苏义渊

台湾国立中兴大学

教授

气候变化法律问题

范  英

中科院政策所

研究员

能源-环境-经济系统建模

 

    九、注意事项

    1、若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主办方的统一安排,取消申请人一切由此获得的权益,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2、学员在暑期学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学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有关暑期学校的活动可电话咨询谭老师,更多相关内容请留意中心官方主页。

    十、联系人

    联系人:谭支雄

    电  话:027-81977196(办公室)15377039709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2号实验楼碳排放权交易湖北协同创新中心(培育)

    邮  编:430205

    邮  箱:ets@hbue.edu.cn

    网  址:http://ets.hbue.edu.cn

 

附件1: 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暑期学校学员申请表